酒是安全驾驶的大敌。尽管交管部门天天宣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屡教不改,殊不知,酒驾违法行为不仅害人又害己。
5月14日23时许,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泗交中队民警在辖区夜查酒驾专项行动中,发现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形迹可疑,立即上前将该车拦截检查。
民警发现该驾驶人神色慌张、言语吞吞吐吐,身上散发一股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柴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查询,2022年8月11日,柴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柴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酒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再次酒驾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经济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更为严厉处罚。“遵守交通法规,是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家人和所有交通参与者负责”,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莫侥幸、以身试法,否则面临的终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