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查一次应该就长记性了,可就是有人仍然不思悔改,一错再错。10月22日,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统一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大桥中队民警在蒿店路口设卡设点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统一整治行动。检查过程中,民警拦截了一辆车牌号为晋M6***8的小型轿车。当民警使用酒精测试棒对该驾驶员进行酒驾嫌疑排查时,酒精测试棒上闪出了涉嫌酒驾的提示。于是,民警现场立即对其进行控制,并使用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呼气检查。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袁某某达到了43mg/100ml,涉嫌酒驾。随后,经过大队民警对驾驶人袁某的信息查询,又发现袁某曾于2019年1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陆大队张店中队处罚,属于典型的“二次酒驾”交通违法。
据此,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