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丰喜大道王村路口设点检查时,发现一辆正常行驶的新能源汽车突然拐进非机动车道,准备掉头返回,民警立即上前叫停检查,结果发现驾驶员张某不仅喝了酒,且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经呼气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临猗交警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罚款3000元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