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酒驾男子派出所里“闹乌龙”
发布:临猗县公安局 时间:2020/4/30 8:47:11
男子驾车去派出所办事,结果酒后失态,上演了一出“乌龙”闹剧,被民警查出其酒驾行为,受到法律严惩。
4月27日,临猗男子连某某在喝完酒后,驾车去庙上乡派出所办理家庭分户事宜,因不符合规定,户籍民警拒绝为其办理,由此引起连某某不满,情绪变得异常激动,在派出所里大声吵闹。经过民警耐心解释,连某某最终了解了相关政策,对自己鲁莽行为表示道歉。
劝解中,民警闻到连某某身上一股酒气,但连某某称自己是喝了酒,但没有开车,是朋友开车送他过来的。没想到就在连某某离开派出所时,却忘了自己刚说过的话,“熟练”地坐到一辆晋MPG***牌号的微型轿车驾驶位上,并开始向后倒车、掉头。民警立即上前叫停,对连某某采取控制措施,并向交警大队报了警。
经快速呼气酒精检测,连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交警同时查明,连某某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连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最终受到罚款3000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