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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期间 绛县交警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绛县公安局    时间:2020/3/17 8:47:09


    3月13日,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峪中队按照大队要求在辖区大槐15KM处设卡开展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22时29分,执勤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6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嘴里透出一股酒味,随即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51.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王某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驾驶人王某某和几个朋友在家喝酒后,准备开车去饭店吃点东西,心想疫情期间交警应该不查车,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却被正在开展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的交警逮个正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王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绛县交警在此温馨提示:疫情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在做好疫情防护措施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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