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4月17日,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峪中队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在辖区绛山东街设卡开展夜查酒驾醉驾统一整治行动过程中,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3时31分,安峪中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0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人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且身上带有一股酒气,遂即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9.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对驾驶人候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其普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随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候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