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完又酒驾被举报!复工复产虽迫切,酒驾违法要不得!
3月4日,平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起复工复产期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当天20时许,大队接群众举报:一辆号牌为晋ME***0的小型轿车长时间停放在古虞路与春元街交叉十字路口红绿灯下,疑似酒驾。接到举报后,大队城区中队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叫醒车窗紧闭正在“酣睡”的当事人郑某某,并发现车内有浓郁酒味。民警迅速联系平陆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确定无生命危险后,将郑某某的车挪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3.4mg/100mg,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郑某某称:前一天(3月3日)因交通事故而被扣留的车辆,今天从平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停车场内取出,6时许吃完饭后出门买口罩为孩子上学和自己继续复工出行作准备。没想到吃饭时喝的酒劲未散,加之之前复工工作太累而在路口睡着。
民警对其进行耐心的劝导教育,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