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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发布:新绛县公安局     时间:2020/5/22 11:24:59
 

饮酒后无证驾车上路,自知违法,车速时快时慢,路遇交警拐进一养鸡场欲躲避检查,却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512日,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宁某某(男,56岁)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该大队巡逻中队民警在辖区泽古线北张镇北董村路口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忽快忽慢,形迹可疑,遂准备上前进行检查,不料该车却突然转向,拐进路边一养鸡场内,民警即驱车将其拦截。面对民警的询问,该驾驶人除承认自己无机动车驾驶证外,缄口不言,拒不配合,且身上散发一股酒味,涉嫌酒驾。为了弄清驾驶人的身份信息,民警把驾驶人带到龙兴派出所,通过信息查询和酒精检测,驾驶人宁某某确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3mg/100ml,属于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另据宁某某供述:他在吃早饭时喝了几杯白酒,后无证驾车前往自家的养鸡场,行至北董村路口时,看见有交警在查车,便慌不择路,将车拐进路边一养鸡场内欲躲避检查,不料还是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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