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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交警查处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河津市公安局    时间:2020/8/21 11:03:44

在8月18日开展的酒驾醉驾夜查行动中,河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二中队查处了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闫某某的酒精数值为4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闫某某因饮酒面临着罚款、扣分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当天晚上23时21分许,车牌为晋LNS***的车辆驾驶人的呼气式酒精数值成红灯闪烁,驾驶人告诉民警自己只是简单的喝了一瓶啤酒,而车内还躺着两位刚喝酒完的朋友;经办案中心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闫某某的酒精数值为4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为了逃避处罚,驾驶人闫某某想与民警私下解决自己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拒绝,问到交警如何处罚自己时,民警解释道,每位驾驶人在考取驾驶证时就应该知道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随后民警仍告知其饮酒驾驶数值及处罚标准以及酒驾的危害。闫某某因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扣12分和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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