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河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驾驶人无证驾驶未审验机动车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王某某被交警大队合并处以罚款2400元,记扣4分的处罚。
当天上午11时12分,大队指挥中心系统预警信息提示,小梁中队辖区一辆车牌为晋M3L***的机动车没有审验,接到预警后,小梁中队立即设卡拦截,拦截成功后,驾驶人王某某称自己没有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对自己车辆未审验的理由是以为新车上牌后不需要审验,现场核查中,王某某无法提供有效的身份信息,在被带往大队的路上,王某某私下要给民警塞钱,希望民警将其放行,被民警拒绝,经大队办案中心身份信息核查,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某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王某某开车的理由是孩子有点发烧,他准备开车带着妻子和孩子去医院做检查,在处理王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前,民警开车先送王某某的孩子去医院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