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晚上,按照大队开展酒驾醉驾行动安排,巡警中队民警在友谊路滨河西路口西300米处设卡路检路查,晚21时左右,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晋M8***P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候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机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候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候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当日,按照大队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安排,西峰山中队民警在滨河西路友谊路南200米处设卡路检路查,晚20时左右,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晋M1***9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机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