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每位群众都积极响应号召,众志成城,全力以赴防控疫情。然而,在这紧急时刻,仍有些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强行冲卡,对此,运城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盐湖
2月23日,违法行为人岱某某驾车行驶到解州镇移民新村,在经过村口疫情防控检查站时不听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劝说,意图强行驾车进村,并在检查站大声吵闹,踢打检查站铁皮门。之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其进行劝诫,期间发生冲突,岱某某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殴打。接到报警后,盐湖公安分局立即出警,将岱某某带回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运城公安郑重提示
疫情防控非常时期,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控制工作,这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示,服从核查、封控、隔离等措施。对于干扰阻挠防疫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依法打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