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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城公安依法查处两起扰乱公共秩序案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0/2/18 9:29:27

        疫情就是警情!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运城公安认真履职,紧盯涉疫情防控案件,坚持从严从快打击,坚决保持社会面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近日,运城公安依法查处两起扰乱公共秩序案。

    2月11日,盐湖区龙居镇长乐村村委工作人员在疫情管控卡点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运城市全面进行管控通知进行防疫工作时,违法行为人扆某某酒后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吵闹,扰乱疫情管控卡点正常工作秩序。盐湖公安分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将扆某某带回进行调查。

    目前,违法行为人扆某某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扆某某作出罚款二百元的罚款处罚。

     

     

    2月4日17时许,李某与丈夫周某某在过河津市铝基地九号路与十二号路交叉口疫情检查站时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周某某夫妇予以警告处罚。

    运城公安再次呼吁:

    疫情防控非常时期,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控制工作,这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示,服从核查、封控、隔离等措施。对于干扰阻挠防疫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依法打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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