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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帮信”害人又还己 投案自首是出路
发布:绛县公安局    时间:2021/10/21 8:33:02

    8月24日,绛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民警成功敦促一名省督逃犯投案自首。

    2019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石某某(男,现年25岁,广西人)通过介绍朋友办理银行卡三件套然后转交其上线,用于违法犯罪行动,继而从中获取利润。接案后,绛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民警专程赶往广西平南县,深入石某某的家中对其家属进行耐心劝导,摆事实、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极力敦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在强大的法律压力和政策感召下,犯罪嫌疑人石某某于8月24日来到绛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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