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绛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成功抓获一名通过“网上跑分”涉诈洗钱犯罪嫌疑人,查扣作案手机1部、银行卡4张。
7月中旬,绛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网安大队民警经过分析研判,发现李某某疑似从事“跑分”行为,涉嫌为网络犯罪洗钱。绛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民警接到涉诈洗钱线索后,通过资金研判、摸排调查,充分掌握并固定犯罪证据,于8月9日将涉嫌洗钱犯罪的李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自今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21岁)不务正业,意图通过“网上跑分”快速赚钱,在明知为上游网络赌博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洗钱的情况下,仍使用个人银行账号,通过小众聊天软件接收收款、转账指令,利用“跑分洗钱”平台软件为他人进行支付结算,提供洗钱服务,涉案交易流水金额达1000余万元,非法获利1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警方提醒
一、所谓跑分就是专门为电信诈骗、赌博等犯罪搭建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
二、“跑分”过程中帮助洗钱最后涉案的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司法冻结,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并将受到法律惩处!
三、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支付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