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河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藏某某的酒精吹气数值为87mg/100ml,医院抽血数值为73.8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藏某某为了逃避处罚,曾将自己反锁在车内,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后,采取了强制破窗。
当天晚上21时27分,城市二中队民警在对一辆车牌为晋M83***的驾驶人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臧某某有酒驾嫌疑,就在民警要求臧某某下车时,臧某某确将自己反锁在车内,民警3次向驾驶人发出“如不配合,将实施强制措施”的警告后,臧某某依旧坐在车内无动于衷,民警随即对车辆的副驾驶的车窗进行破拆。
执勤交警轻轻敲击该汽车副驾驶车窗两下,以示警告,臧某某仍旧不当一回事,于是,民警强制破开副驾驶的车窗,打开车门,强行把臧某某带至警车,此时,臧某某这才配合民警工作,就在破拆过程中,驾驶人臧某某还曾加大油门,想冲破交警的执勤卡点。
经办案中心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臧某某的体内酒精含量为87mg/100ml,经医院抽血化验,臧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3.8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臧某某因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C1驾驶证记扣12分和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