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20时50分许,在临猗县南环路某汽修厂门口,一辆由西向东行驶、晋MFD***牌号小型轿车,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小轿车驾驶员驾车将受伤倒地的电动车驾驶员樊某伯送往县医院救治。
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并控制“驾驶员”陈某,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询问中,陈某漏洞百出的陈述,引起办案民警警觉,凭经验断定真正的肇事驾驶员并非陈某,肯定另有其人。经过说服教育,陈某最终承认自己是替好友樊某丹来“顶包”的,并积极配合民警,于次日9时许在步行街将樊某丹成功抓获。
据了解,当晚樊某丹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将伤者樊某伯送到医院后,害怕承担责任,便叫好友陈某过来“顶包”,自己则逃之夭夭。目前,樊某丹已被予以行政拘留,陈某受到相应处罚,伤者樊某伯仍在医院观察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