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7日全省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日当晚,河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许某某为了从轻处罚,在抽血时,声称可以给3位民警每人1000元,被民警拒绝;在醒酒室,男子称自己很后悔,想买后悔药都买不下。
当天晚上22时40分许,城市三中队民警通过手中的电子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车牌号为晋MVE***的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大队办案中心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许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经医院抽血化验后,驾驶人许某某的体内酒精含量为153.8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为了逃避或者达到从轻处罚目的,驾驶人许某某在被民警带往去医院抽血的途中,声称可以给3位民警每人1000元现金,用于表示感谢,被民警拒绝;在醒酒室,许某某称自己知道错了,现在很后悔,想买后悔药的机会都不知去哪买;许某某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