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峪中队在辖区开展货车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M****2的重型仓栅式货车有超载嫌疑,遂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发现驾驶人杨某某车辆手续齐全,驾驶证状态正常,但涉嫌超载,随后民警将其引导至南樊超限站经过磅检测,确认大货车超载未达30%,在事实面前驾驶人杨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对驾驶人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将超载货物卸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杨某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