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7时许,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县城十字路口查获一起小型轿车超员违法行为,该小型轿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民警立即要求驾驶人李某将超员乘客转运,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驾驶人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告诫驾驶人严重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让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超员是极其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而不顾乘客的安全;同时,告诫广大群众,不要乘坐超员车辆,交通安全要时刻牢记心头,避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