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10月29日晚,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庙前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时,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22时36分,贾某驾驶晋M7K***小型轿车行驶至裴介镇大吕村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经询问,驾驶人贾某晚上在饭店喝了点酒,饭后怀着侥幸心理准备开车回家,没想到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贾某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饮酒一份醉,驾车千分险。酒驾莫侥幸,劝君莫贪杯。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