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开了游戏工作室,你的电话卡借我哥用两天。”“借我用一下银行卡,我按天给你报酬。”不借,好像不讲义气;借了,你就有可能陷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的麻烦中!
出借“两卡”(电话卡、银行卡)就有可能陷入“帮信”危机?“帮信罪”究竟是什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山西瀛航(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小平表示,在实际中,“帮信罪”多表现为租售银行卡、电话卡;跑分;开发违规App;为相关电信诈骗App进行广告推广等行为。简而言之,就是诈骗分子的帮凶!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帮信罪”案件数量也随之激增。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信息称,自2020年10月“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且涉案人员低龄化现象突出。盐湖反诈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出售、出租“两卡”成为“卡农”,到收购身边同学“两卡”成为“卡商”,再到参与使用“GOIP”(电话转接)设备进行电信网络诈骗……面对眼前利益,部分学生
难抵诱惑,一步步掉入“帮信”陷阱,沦为不法分子的诈骗“工具人”。
“帮信罪”日益低龄化,学生成为“帮信罪”重点涉案人群,铸牢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坚固城墙,防止不法分子将魔爪伸向在校学生,显得尤为重要。近日,记者带着“校园内为何频发‘帮信罪’、在校学生触犯‘帮信罪’如何处理、在校学生如何远离‘帮信罪’”等问题先后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大中专院校进行采访,探析校园内的“帮信”危机。
校园内为何频发“帮信罪”?
6月1日,记者在盐湖反诈中心采访时,见到一名14岁初中生因涉嫌“帮信罪”被公安机关约谈。据悉,这名初中生与拉他“入伙”的“朋友”并不熟悉,只是因为“朋友”提出借用电话卡,承诺事后给他换一部手机,就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成为其利用对象。
法律意识淡薄,难抵利益诱惑,是在校学生落入“帮信罪”陷阱的原因之一。
我市某中专学校教师告诉记者,学校曾组织学生和家长签订《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也会不定期召开班会、开展普法讲座等活动,多次告知学生电话卡、微信号、QQ号等涉及个人信息安全的物品及账号不能外借,但有些时候,学生还是会被“给你换个好手机”“给你打个游戏装备”“把电话卡借我用几天,我会给你钱”等眼前利益诱惑,在抱着“这么多人借卡给别人用,警察找不到我”的侥幸心理下,将教育内容抛之脑后。至于电话卡借出后,被用来做什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这些问题,学生们大多没有认真想过。
易联系,“传染”强,是校园“帮信罪”现象高发的原因之二。
“学校里只要有一人参与‘两卡’外借,宿舍内的其他人,以及他的同班同学极易被卷入其中。”市公安局盐湖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学校就是一个小型社会,学生在宿舍、班级、社团等不同的群体中都会建立社交关系网,只要身边的同学、朋友开口说有需要,个别同学就“抹不下面子”,或“顾全兄弟情谊”盲目信任“借卡人”,不知不觉就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被胁迫、教唆、利诱,是校园“帮信罪”现象高发的原因之三。
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校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逐年攀升,尤其是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不容忽视。一些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年人利用法律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的特殊政策,大肆胁迫、教唆、利诱未成年人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致使这些未成年人参与到收“两卡”、洗钱等环节中。
隐蔽性强是原因之四。
出借“两卡”往往在短时间内就能完成交易,此行为不仅难以被老师、家长察觉,而且学生对此类事件缺乏防范意识,很少主动和家人、老师说起。一位陪同孩子来盐湖反诈中心接受询问的父亲表示,孩子将电话卡借给他人后,并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家人,自己多次拨打电话都显示停机状态,孩子称电话卡“丢了”,直到公安机关打来电话,才知道孩子出借了电话卡。据某中专学校教师介绍,学生将电话卡借给犯罪分子的行为,大部分发生在学生放假回家期间,这段时间学校难以直接管理,即便发生出借、出售电话卡的行为,学校和教师也很难第一时间发现。
除此之外,家庭教育的缺失也是影响学生参与“帮信”的一个重要因素。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参与“帮信罪”的学生大多是单亲家庭,或留守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心理状态、社交关系网缺乏关心关注,对此类行为不知情或未及时提醒、制止,导致孩子在缺乏监护、缺失关心的状态下陷入“帮信”陷阱。
在校学生触犯“帮信罪”
后果是什么?
记者在我市某大专和两所中专学校走访时发现,在校学生对于他人提出租借“两卡”或网络支付账户有一定的警惕意识,但对“帮信罪”及涉罪的后果却知之甚少。
在采访中,记者还注意到,与中专学生外借电话卡不同的是,大专院校里的“借卡”行为已经上升为出借银行卡以及出租支付宝等网络支付账户,个别学生也从中获取了“报酬”。
前不久,我市某大专学校对在校学生参与过“两卡”、网络支付账户外借以及租售等违法行为进行摸排起底,发现1000余名学生中,就有10余人存在“借卡”“收卡”等违法行为。据了解,该10余人中有1名学生最先参与电信网络诈骗,随后影响了学校内10多名学生参与。这10多名学生中,有人从当初的“卡农”发展成为“卡商”,甚至参与了“跑分”。他们的违法行为极大地提高了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的难度,影响极其恶劣,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和无尽的悔恨。
大学生罗某某,在明知郭某某等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前提下,仍提供自己和他人的银行账号以及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为对方进行转账洗钱,并伙同李某某共同“跑分”洗钱从中获利。罗某某因此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大学生赵某某受雇于他人,在他人工作室内,利用收集到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收取博彩网站非法资金,转移资金。赵某某因“帮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公安民警在学校宿舍内抓获涉嫌“帮信罪”的詹某某。经审讯,嫌疑人詹某某交代,其用网络上线提供的作案设备和自己两部手机以及两张电话卡,按照上线要求用手机和电话卡在宿舍架设简易“GOIP”,帮助诈骗分子实施犯罪活动。据悉,詹某某一共从中非法获利925元,却导致他人被骗146万余元。大学生李某某,联系到刚参加完高考的李某、孙某,让其帮助收购电话卡。3人将收购的20多张电话卡供“GOIP”设备使用,为诈骗团伙提供电话转接服务。该设备运行不到10天,造成全国受害人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李某、孙某分别非法获利1万余元、3000余元。因“帮信罪”,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22年,我市公安机关打掉了一个涉案金额达3000万余元的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团伙,该团伙共有20多人,其中有一半是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之中。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鉴于该团伙内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实,检察机关将对其从重处罚;未成年人在明知该团伙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洗钱的事实后,依旧从事该违法行为,也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也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惩戒。
警方提示
给诈骗分子使用一张电话卡,可能导致10个人接到诈骗电话而上当;给诈骗分子一张银行卡,可能让100个人遭受财产损失;给诈骗分子使用微信账号、QQ账号等,可能会给上千人发送诈骗短信。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租、出售“两卡”以及网络支付账户,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诈骗分子通过使用这些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网络支付账户进行犯罪活动,那么骗了多少人、洗了多少钱,都将是对租售“两卡”人员进行定罪量刑的标准。除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学生涉嫌参与“帮信罪”也可能会影响其今后的学习和生活。
在校学生
如何远离“帮信罪”?
去年以来,盐湖区人民检察院经办的未成年人涉“两卡”犯罪共有6案28人,且该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关于如何遏制此类案件发生?记者整理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建议。
首先,学生个人
应增强防范意识,树立法治思维,提高辨别意识,不要因一时之利而忽视其背后的法律风险,守好自我管理的第一道关口,从源头远离“帮信罪”。如果已经将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网络支付账户借给他人,应第一时间告诉自己的监护人以及学校和老师,并对“两卡”或网络支付账户进行挂失或修改密码。此外,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询问。
家长
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自觉承担起监护责任,主动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多关注孩子的生活情况和社交关系网。如果孩子手机中有某些小众社交软件,那么家长要提高警惕意识,及时和孩子沟通了解情况,做到多提醒,早预防,避免孩子落入“帮信”陷阱。如果发现孩子已经将“两卡”或网络支付账户出借,应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学校
也应加强管理力度,主动承担起法治教育责任,建立常态化宣传防范工作机制,将法律专家请进学校,定期开展法律宣传讲座、法治道德课堂,对“帮信罪”等学生易涉及的犯罪活动进行案例剖析,不仅要让学生了解“帮信罪”是什么,也要让学生明白涉嫌“帮信罪”会带来的法律后果,让学生在心里筑牢法律防线。同时,还应加强学生群体内“双卡”出租、出借及收卡等行为的摸排起底,争取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预防,避免在学生群体中形成犯罪团伙。
公、检、法等相关单位
应定期对辖区内涉及“帮信罪”的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出学生参与“帮信罪”的主要原因及诈骗手段,针对这些内容开展进校宣传,可以通过在校举办模拟法庭等方式,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守住行为边界,自觉抵制和远离与“帮信罪”或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的高风险行为。
筑牢防范校园“两卡”犯罪坚固防线,需要包括学生自身、家长、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共防共治,以此在全社会形成打击合力,扼杀电信网络诈骗的生存空间,为在校学生营造更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
来源:运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