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峪中队在辖区西吴村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统一整治行动。当晚8时42分,执勤交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U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有一股酒味,遂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乔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