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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开车莫贪杯中酒 扣分扣证没商量
发布:绛县公安局    时间:2020/1/16 10:04:13

      127日,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横水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横水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村路段设卡用酒精测试仪对过往车辆进行快速筛查。1425分,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6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一股酒气,随即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发现驾驶员申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5.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申某某将被处以扣12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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