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运行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2/21 16:38:41
 

事项名称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

权力类型

其他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对象

法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第十五条;

《山西省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及备案实施办法(试行)》(晋公通字[2011]48)第四条、第十四条

受理条件

1、保安公司设立分公司;

2、应当自设立分公司之日起15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

办理流程

审批环节

承办人

职务

联系方式

承诺时限(工作日)

备注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2059193

即办

审查

决定

是否分情形(可添加多个业务办理项):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数

(份)

复印件数(份)

提供表格

和样表

出具

单位

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1

1

自行提供

保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基本情况

1

1

自行提供

拟开展的保安服务项目

1

1

自行提供

是否有自建系统

系统为省级或市级建设

省级

是否可网办(可网办地址)

山西公安公众号

办事地址

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工作日)

承诺时限

(工作日)

即时

联系电话

2059193

监督电话

2665986

填 表 人:董萌萌                      联系方式:2059199                负责人:任国莉
 
版权所有:运城市公安局  ICP备案许可证 :晋ICP备05002945号-1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359-2273110  网站标识码 :1408000040  
 晋公网安备:1408020200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