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
居民身份证管理----居民身份证申领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6/9 17:15:01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本省户籍人口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4、所需材料: 户口簿

 5、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版权所有:运城市公安局  ICP备案许可证 :晋ICP备05002945号-1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359-2273110  网站标识码 :1408000040  
 晋公网安备:1408020200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