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违法行为被查获,未免家人担心求轻责?复工路上拒绝酒驾牢记心,遵规守法方得阖家欢!3月21日,平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准驾车型不符且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晚7时许,平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张店中队在辖区茅津路与国道522线交叉口设置临时检查点进行违法行为夜查时,一辆无牌摩托车发现前方有交警执勤后,紧急改变原有行驶轨迹准备掉头离开,民警发现异常后迅速上前查看情况。在交谈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员岳某身上有浓郁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经查询,岳某所取得的驾驶证类型为A3类,与所驾驶的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
在大队办案区,岳某反复强调所驾驶的车辆为电动助力车,不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无需上户挂牌,不接受处罚狡辩无果后,又以“家里老人年纪大了,怕他们担心”为由望民警能对其从轻处罚。
民警对岳某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并为其普及机动车、助力车相关知识,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法律条款规定,对其合并作出罚款2200元,记36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