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平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曹川中队按照大队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时,查处1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2时50分许,赵某饮酒后驾驶晋M3***9小型轿车行驶至太阳路与条山大街交叉口,被曹川中队民警查获。经对驾驶人赵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1mg/100m1,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违法行为人赵某展开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宣传酒驾醉驾危害知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以及遵守交规的重要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赵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