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临猗交警:严查酒驾不放松 消除隐患保畅通
发布:临猗县公安局    时间:2022/1/6 16:19:44
    元旦假日期间,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以往经验,科学部署警力,在城乡主要路段设立卡口,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查重处,据统计,1月1日至4日,共查处酒驾16起,二次酒驾2起,醉驾2起,有效打击和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为群众假日出行提供了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3日17时许,李某某相约在朋友家吃饭,期间喝了约一斤白酒,随后驾驶晋MXX***牌号小型轿车,沿牛杜镇街道由北往南行驶中,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采血化验,李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63.55mg/100ml,达到醉驾违法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日21时许,胡某某约好友在城区夜市摊点吃烧烤,期间二人喝了1瓶一斤装的高粱白酒,直到4日0时许才结束。随后,心存侥幸的胡某某驾驶晋MY8***牌号小型轿车绕道送朋友回家,却未料到在返回至汽车站附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经化验,胡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68.42mg/100ml,同样达到醉驾违法标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4日晚,张某某在南城区亿湖名都小区朋友家喝了几瓶啤酒,23时许,张某某驾驶自己的无牌小型新能源汽车回家,刚出小区大门便被值勤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查明,张某某2021年7月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受到过处罚,这已是第二次酒驾被查,且张某某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及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受到扣留车辆、罚款4200元,并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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