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交通秩序整治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受到相应处罚。
当日11时30分许,该大队吴王中队民警在238省道(原小风线)49KM处,对一辆晋M79***牌号小型轿车拦停检查时,驾驶人樊某某坦承自己还没有取得驾驶证,已在某驾校报了名,科目一刚考过。
“没有取得驾驶证是不能开车上路的,你科目一学过吗?”民警对樊某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普法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樊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0元处理。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资格,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做一名合格、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