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三轮载客危险大 老伴、孙子勿搭乘
发布:平陆县公安局    时间:2020/8/26 9:55:38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一老一小”群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农村老、小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持续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平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加强对各类涉农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817日,平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桥中队民警查处一起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且载人(二人,其中一人年龄超过65岁,一人未成年)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6时许,大队民警在辖区西韩窑转盘路段开展违法行为路查时,迎面行驶而来的一辆载人三轮车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示意该车接受检查。经查询驾驶员李某无证驾驶车辆,且该三轮车车厢内乘坐2名乘客,一名是65岁以上老年人,一名为儿童。驾驶员李某称:自己是盘南人,车上一老一小分别是自己的老伴和孙子,在县城给孙子买完零食准备回家,想着路途不远就搭载乘车,并未意识到三轮车载人是危险行为。

民警对违法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宣传教育,告知其无证驾车及三轮车载人可能带来的危险后果。驾驶员李某及乘坐人听了民警的宣传教育,表态称:交警为了群众的安全尽心了,谢谢你们,我们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不再乘坐三轮车了。随后,李某签署了三轮车拒绝载人承诺书,并配合民警对三轮车的车身喷绘了“严禁载人”字样。民警针对驾驶人无证驾驶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叁佰元处罚。

版权所有:运城市公安局  ICP备案许可证 :晋ICP备05002945号-1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359-2273110  网站标识码 :1408000040  
 晋公网安备:1408020200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