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民警按照大队统一安排进行巡逻,当民警们巡逻到南关村口时,发现一辆北京牌小轿车时快时慢,表现异常,即用车载喇叭喊话令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就在司机打开车窗玻璃的一刹那,一股浓烈的酒味向民警袭来,民警马上意识到驾驶人涉嫌酒驾,遂迅速将其控制。经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后据其交代,他姓苏,今年37岁,新绛人,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县城一饭店吃饭期间,没能经得住朋友的好言相劝,结果多喝了些酒,回家时自认为半夜交警不会上路查车,不料途中还是被查住。
针对苏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