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新绛交警:严查违法行为 护航复工复产
发布:新绛县公安局     时间:2020/5/8 16:27:34
 

55日,新绛公安交警在108国道巡逻时,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陆续开展,复工人员和车辆逐步增加,新绛公安交警在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护航复工复产,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当日,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无牌时风牌三轮车在108国道行驶且该车驾驶人未戴口罩,遂上前将其拦截。经调查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石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未对其驾驶的自家三轮车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听到复工复产的消息后,石某某驾驶三轮车从新绛县侯庄村收购了一车鸡粪,到横桥乡刘家庄村售卖,因无牌无证被巡逻交警依法查处。

交警在对石某某出行未戴口罩进行提示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示:

    在疫情特殊时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出时,应戴好口罩;在复工复产期间,驾驶人确保外出手续齐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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