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每位群众都积极响应号召,众志成城,全力以赴防控疫情。但是也有少数人员不配合防疫工作、冲关闯卡等,面对这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运城公安机关果断出手,严厉打击!
盐湖:查处一起在疫情期间扰乱公共秩序案
2月6日14时,运城盐湖区某小区社区人员在北区东门防疫执勤点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运城市全面进行管控通知进行防疫工作时,该小区住户张某开着一辆红色轿车车,不听社区人员和执勤保安的劝阻,强行开车闯入盐湖区某小区。盐湖公安分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张鹏处以罚款200元处罚。
新绛:查处一起拒不执行决定命令违法行为
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还在蔓延的紧急状态下,政府连续发布决定、命令、通知,取消群众聚集性活动,要求“红事”一律取消,“白事”一律从简。然而,仍有一些人置若罔闻,顶风作案。
2月9日中午12时许,违法行为人卫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通知,而是抱着侥幸心理,偷偷在家聚集19人,为女儿订婚共同聚餐。
对此,新绛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卫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决定,坚决遏制此类不法行为。
运城公安再次郑重提示:
疫情防控非常时期,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控制工作,这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示,服从核查、封控、隔离等措施。对于干扰阻挠防疫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依法打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