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芮城县公安局 时间:2020/1/2 14:04:17
为认真贯彻落实“12.26”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公安局“12.29”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摩托车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解决和治理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出行安全,2019年12月30日,芮城县公安局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该局结合全县实际,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确定了整治时间、整治内容及整治重点,强化了措施落实。要求交警大队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严格落实带班责任制,协调刑侦、治安、网安、派出所等部门,全警动员,全员参战,为全力打赢这场整治行动奠定坚了实的基础。
二是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交警大队及时编印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通告,在县电视台、公路LED显示屏滚动飘字,并利用微信、微博、短信平台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电动车、摩托车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措施和重要意义,同时利用电视台及时曝光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客运场站、重点路口、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城中村,面对面向骑乘二轮、三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摩托车驾驶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无证驾驶无牌电动车、摩托车,闯红灯、乱停乱放、随意变道、逆向行驶、载货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各类违规交通陋习,呼吁广大市民行动起来共同纠违,自觉做到安全守法驾车,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交警其他中队、派出所民警深入各乡镇、农村、集镇,讲解无证驾驶摩托车、二轮、三轮电动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等超速超员的危害性,积极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强化部门合作,形成执法合力。加强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教育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全县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牵头推动、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交警大队与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密切合作,开展联合执法,严查电动车、摩托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随意穿插、逆行、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该上牌的及时到派出所上牌,不能提供手续的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同时积极查处、打击各类盗抢电动车、摩托车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降低涉及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平安欢度双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据悉,12月31日当天,芮城县公安局各警种就查处各类不按规定驾乘二轮、三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摩托车违法行为50余起、纠正违章行为70余次、批评教育6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