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整治“吃拿卡要”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盐湖公安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公安职能主动出击、协同作战,始终保持对“盗抢骗”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向破坏营商环境、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全力破现案、攻积案、追赃挽损,坚决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北城中队经过调查取证,分析研判,成功破获两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崔某。
经查: 2022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42岁,万荣县人)与受害人姚某相识后,假冒财政局工作人员并谎称可以低价为其购买财政局退下来的公车,诈骗姚某5万余元。
之后姚某为尽快挽回损失,再次被冒充律师的犯罪嫌疑人崔某(男,31岁,万荣县人) 所欺骗,崔某以需要到公安机关打点关系、给办案人员送礼为由先后骗取受害人6000元,所骗钱财被崔某用于消费和偿还个人债务。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崔某二人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