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做好国庆节期间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净化节日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日至10月7日,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加大了夜间交通违法行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2021年10月6日21时许,大桥中队民警在圣人大街斜拉桥路段处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晋M5***8的小型车驾驶人裴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现场酒精检测,裴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0,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2021年10月6日21时许,大桥中队民警在圣人大街开展夜查时,一辆晋M号牌小型轿车被拦停检查,酒精快速排查仪排查驾驶人有酒后驾车的嫌疑,但驾驶人辩称“我没喝酒,我刚睡醒”。随即,民警示意该驾驶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值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进一步比对信息时发现驾驶人黄某某曾于今年的4月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陆交警查处,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民警对黄某某法律意识淡薄、一次酒驾不悔改再次饮酒驾车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黄某某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黄某某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行政拘留10日以下、罚款2000元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