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凌晨40分,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庙前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中,一辆鲁C99***小型汽车驾驶员看到交警后,试图掉头躲避检查。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拦截,并控制该驾驶人,发现其满身酒气。
民警立即对李某进行了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显示130mg/100ml,随后又将其带至夏县人民医院采取血液样本,经运城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0.96mg/100ml ,系醉酒驾驶。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于2020年5月因饮酒驾驶被查获,目前驾驶证暂扣期间,依然无证且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问李某为何还不知悔改时,李某的回答令人哭笑不得:“我以为这么晚了,交警不可能出来查车,没有想到我这么背”,民警当场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李某后悔莫及。
针对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更严厉的法律法规严惩。
夏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驶,请务必遵法守规,拒绝酒后驾车。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