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平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点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县2020年10月1日前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库存“清零”。
检查中,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平安办[2020]33号关于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的通知精神进行宣传解释,引导各经营企业业主和经营零售点要积极支持配合,全面做好库存“清零”前各项工作:一是要求批发、零售点负责人再次对库存零售点进行清点登记,严禁经营(储存)库存积压、违法储存、超量储存等问题,加强退出前安全检查,严防突击处理库存引发事故。二是结合实际,按照各自库存底数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确保10月1前库存“清零”任务。三是要对在清理工作工作中私自储存、转移(藏匿)、运输和燃放的单位或个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全面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