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万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驾驶证注销期间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重大违法行为。
当日17时30分许,荣河中队民警在S238省道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辆车牌号为晋M6****的客车经过临时检查点,民警对其例行检查。在请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该驾驶人支支吾吾,就是出示不了驾驶证,随后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该驾驶人张某某的驾驶证状态为注销,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员张某某涉嫌在驾驶证被注销期间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张某某在驾驶证注销期间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并告知该驾驶员:驾驶证注销后,就不能再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否则将构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