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在临猗县临陌线上朝村口,一辆由西向东行驶、晋M41***牌号重型仓栅式货车,与前方一辆晋M9***牌号小型轿车追尾相撞,导致晋M9***牌号小型轿车失控,又与同向行驶的一辆晋MQ***牌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三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幸无人员伤亡。
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经现场勘查、痕迹比对及详细询问,初步确定晋M41***牌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员李某某在驾车时,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加上雨天路滑,刹车不及,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办案民警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行车途中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特别是遇到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影响时,思想更要高度集中,谨慎驾驶,以免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