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23时许,临猗县临陌线与王开线三叉口,一辆由南往北行驶、往东右转弯的黑色小型轿车突然失控,直接撞毁北侧路基边沿的水泥防护设施,再闯进道路北侧一果品经销处,将大棚下码放整齐的箱装苹果垛撞倒,造成车辆前部及防护路沿石、苹果损坏的交通事故。
次日0时许,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对“驾驶员”孔某进行了控制。现场询问中,孔某回答问题总是模棱两可、漏洞百出,引起民警怀疑,经过一番政策攻心和批评教育,孔某最终承认自己是替人“顶包”的,真正的肇事驾驶员正是站在一旁、浑身酒气的高某。
据了解,高某当晚在家喝完酒后,驾驶晋MLG***号牌轿车去县城接朋友,沿王开线进入临陌线右转弯时,因避让过往车辆,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随后,知道酒驾违法的高某为了逃避责任,打电话叫朋友孔某过来“顶包”,结果没想到被警觉的办案民警当场识破。
目前,经采血化验,高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5.2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