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民:
城市文明,始于足下;交通有序,贵在践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现向全市市民发出倡议:
一、文明出行,做遵规守纪的践行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出行意识。步行时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横穿马路,做到 “一停二看三通过”;驾驶机动车时系好安全带,礼让行人,不随意变道、不超速行驶、不接打电话、不车窗抛物,严格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骑行非机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抢行猛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二、规范停车,做文明秩序的维护者
严格按照停车标志、标线指示规范停车,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做到车头朝向一致、车身不压线、不占用多个车位;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人行道、绿化带等禁停区域;临时停车时,驾驶员不离开车辆,确保道路畅通;积极引导身边人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
三、绿色出行,做低碳环保的倡导者
倡导绿色出行理念,优先选择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使用频率,降低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为改善空气质量、缓解交通拥堵贡献力量。距离较近的公务活动,优先采用步行或骑行方式;多人同行时,尽量拼车出行或乘坐公务用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四、示范引领,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机关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人。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宣传文明出行、规范停车知识,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市民群众共同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停车秩序,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文明出行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出行、规范停车,为打造文明、和谐、美丽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河津市公安局
河津市委社会工作部
河津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河津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