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当天,芮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王武刚带领大队班子成员及民警走进辖区东茂广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利用LED大型显示屏播放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海报、印有交通安全标语的手提袋、围裙等方式,向美团外卖骑手、出租车公司、客运汽车站驾驶员及过往群众讲解了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三轮车违法载人、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通过有奖问答的方式,向群众普及了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印有“文明交通携手共创”安全头盔,引导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当天,共摆放事故版面5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