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道路交通秩序,11月16日起,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党委安排,持续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交通陋习。
行动中,大队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采取队委包片,中层包岗,机关科室民警下沉一线,联勤11个县市交警大队民警,一面加大各类交通法规宣传,一面劝导纠正各种交通陋习,一面加大查扣处罚力度,对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车篷、闯红灯、三轮车违法载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逆行、“老头乐”、渣土车等作为这次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