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出行秩序,消除源头安全隐患。11月6日,芮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全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在整治行动中,大队长王武刚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针对早晚高峰时段,电动车、摩托车出行密集之际,带领民辅警在城区中心岗、平安岗、华泰岗等重要路口,采取定点检查、文明劝导、警告教育等多种方式,严查电动车、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警告教育一起,实现了查纠一个、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同时,向过往群众发放《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页,引导群众关注、了解、熟知、遵守管理规定,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