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NGUYEN THI NGOC XUYEN 所持
居留证件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宣布以下1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作废,公告日期10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持证人姓名:NGUYEN THI NGOC XUYEN,性别:女,国籍:越南,出生日期:1994年1月13日,护照号码:P02995403,团聚类居留证件号码:103313579,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3日,签发地公安机关: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
二、宣布作废事由
NGUYEN THI NGOC XUYEN与居民刘王凯于2024年4月22日在运城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后两人因感情不和于2024年9月26日领取离婚证。目前,该越南女子已于2024年9月26日经由白云机场出境前往越南。由于其在出境前未能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现宣布该越南女子所持居留证件作废。
上述居留证件宣布作废决定自本公告发布起第1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