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行车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决定重新启用横水超限站、南樊超限站、南横水3处卡口,依法对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拍摄取证处罚 ,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4年9月7日
二、抓拍时段:全天24小时实时抓拍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三处卡口抓拍违法信息:
1.横水超限站卡口:1120(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50元1分首违警告);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200元1分);136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100元3分);3019(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元);6023(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元首违警告)。
2.南樊超限站卡口:1120(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50元1分首违警告);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200元1分);136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100元3分);3019(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元)。
3.南横水卡口:1120(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50元1分首违警告);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200元1分);136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100元3分);3019(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元)。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