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等
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结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及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重拳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等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黑恶势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基层基础稳定,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决定公开征集线索如下:
一、征集线索重点
1.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
4.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非法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矿产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垄断市场、恶意竞争、非法占地、强占矿产资源,私挖盗采、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楼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二、有关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量全面详细,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受理单位将严格落实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举报渠道
有以上线索的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当面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10、0359—8023065
举报地址:永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办),邮编:044500。
永济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