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运城公安交警公布3起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案例,提醒驾乘机动车出行要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
◆7月20日,运城夏县杜某某驾驶晋MWF*** 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沿胡张乡乡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胡张乡乡村路王村村口井房附近时,撞至师某某停放在路南侧的晋 M7***1 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尾部,因规范使用安全带,驾驶员未受伤,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7月29日,运城垣曲张某某驾驶闵K号牌照小型汽车行驶至八角凹路段时,因雨天路滑发生侧翻,张某某因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8月3日,运城芮城贾某某驾驶豫L牌号小型轿车行至运城市芮城县境内,因操作不当与陈某某驾驶的晋A牌号小型轿车相撞,双方驾驶人因规范使用安全带,没有受伤。